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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1008-132033-97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16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2020-120]

  申请人张石方因继承被继承人张朝海、朱三囡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16 

序号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权利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1 

张朝海、朱三囡 

张石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中枢镇钟秀街58 

532527101004GB04900F00010001/532527101004GB04900F00020001/532527101004GB04900F00030001 

124.48/74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