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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81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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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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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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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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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2022-147]
申请人杨明因继承被继承人杨和忠、陆保仙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1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序号 |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权利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土地/房屋 |
备注 |
1 |
杨和忠、陆保仙 |
杨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泸西县中枢镇北新村 |
532527101212GB00045F00010001 |
169/90.77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