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0921-100032-46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20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4-1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05

何永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中枢镇泸发大街北段东侧水岸名居

云(2022)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4931号

何则麟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