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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85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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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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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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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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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33、34]
申请人夏小芬、朱林昆因继承被继承人朱绕明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中枢镇人民政府三楼)
联系方式:0873-3066815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朱绕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泸西县中枢镇瓦窑社区居民委员会瓦窑村 |
泸国用(2014)第003095号 |
夏小芬 |
2 |
朱绕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泸西县中枢镇瓦窑社区居民委员会瓦窑村 |
泸国用(2014)第003094号 |
朱林昆 |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