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1904-46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8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中公告[2024-19]

  申请人赵得永因继承被继承人赵毕昌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09 月 1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中枢镇人民政府三楼)

  联系方式:0873-3066815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2024年08月28日

序号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权利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土地

房屋

1

赵毕昌

赵得永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中枢镇龙甸社区居民委员会小龙甸村

532527101212JC01941F00010001、532527101212JC01941F00020001

178

215.88

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