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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2137-96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6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永宁2023021号)

  申请人李菊会因继承被继承人段绍荣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9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永宁乡人民政府文化站三楼) 

序号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权利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土地 

用途 

备注 

1 

段绍荣 

李菊会 

宅基地使用权 

泸西县永宁乡笼册村委会大蒿箐村小组 

532527204202JC00645W00000000 

367.1 

农村宅基地 

 

  永宁自然资源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