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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2114-75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永宁2023025号)

  申请人胡春红因继承被继承人胡清华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1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永宁乡人民政府文化站三楼) 

序号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权利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土地 

用途 

备注 

1 

胡清华 

胡春红 

宅基地使用权 

泸西县永宁乡永宁村委会大永宁村小组 

532527204201JC00522W00000000 

169.7 

农村宅基地 

 

  永宁自然资源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