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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2030-22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2023- 154]

  申请人阮翠梅、万平购买万丽芬、陈欣然(未成年)、陈万鑫(未成年)的不动产,万丽芬(属于陈欣然、陈万鑫的法定监护人)向我机构提供证书、身份证明、情况说明、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9.2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序号

原权利人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土地/房屋

备注

1

万丽芬、陈欣然(未成年)、陈万鑫(未成年)

阮翠梅、万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中枢镇泸源大街(帝景湾小区)11幢603

532527101004GB00182F00060091

9.22/136.02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