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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1930-13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0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2024-62]

  申请人李家明继承被继承人李石柱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6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7日

序号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权利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1

李石柱

李家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中枢镇二门街30号

532527101004GB00846F00010001

113.2/167.04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