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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1917-78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2024-82]

  申请人杨清元继承被继承人杨存华、卢菊芬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5日

序号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权利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土地/房屋

备注

1

杨存华

卢菊芬

杨清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中枢建设街54号

532527101004GB00196F00040004

17.28/45.57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