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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9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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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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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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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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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金马2024-053]
申请人李福林因继承李谷建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金马自然资源所
泸西县金马自然资源所
2024年8月13日
序号 |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权利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1 |
李谷建 |
李福林 |
宅基地使用权 |
泸西县金马镇小龙潭村小组 |
泸集建(1992)字第571718013号 |
227.9 |
农村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