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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6-0133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金马2026-077)

泸西县金马镇太平村委会小金马村小组村民崔云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书号:泸集建(1995)字第55120267号,使用面积238.75平方米,因管理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云芳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