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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6-0094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3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6)字第044号

中枢镇挨来村委会小挨来村,村民尹海云,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2)第1051003119号,面积60.85平方米,土地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海云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