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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6-0093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03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6)字第036号

中枢镇阿勒村委会阿勒村民小组,村民李志,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0)字第101220202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面积250平方米,土地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民李志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