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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6-0019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4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永宁 2026005号)

永宁乡 永宁 村委会 土沼 村民小组 马老友 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1)字第 2020206-109号,面积: 32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3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永宁乡人民政府文化站三楼)




声明人:马老友

2026年 3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