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lxxzrzyj/2026-00009
-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1-05
-
时效性有效
不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向阳(2025)第010号
泸西县向阳乡沙马村委会小木衣村小组村民陈炳东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1)字第020706033号、面积357.48方米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炳东
2026年1月5日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魅力泸西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2702252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