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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141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4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65)

泸西县永宁乡永宁村民委员会土沼村小组因保管不善将泸林政字(2009)第27080114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红平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