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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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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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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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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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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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5120号)
白水镇桃园村委会木旧村民小组段树先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段有福,证书编号为泸集用(1994)字第72110010号,面积:1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段树先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