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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11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5119号)

白水镇巨木村委会松树地村民小组马纯古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马纯古,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3)字第70030166号,面积:30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纯古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