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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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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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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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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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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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午街2025-15]
戈天明因保管不善,将泸集建(1992)字第064216112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戈天明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