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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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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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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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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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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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向阳(2025)第027号
泸西县向阳乡沙马村委会新寨村小组村民李学明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建(1994)字第07020015号、面积166.4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学明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