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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70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6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31)

泸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因保管不善,将泸国用(2007)字第00038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