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lxxzrzyj/2025-00650
-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5-15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5)字第034号
中枢镇糯布村委会糯布村民小组,村民王有兴,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镇集用(1999)字第0931号,面积20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注:王有兴已故,由孙子王建春代为办理遗失补证。
声明人:王有兴
2025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