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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65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5)字第034号

中枢镇糯布村委会糯布村民小组,村民王有兴,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镇集用(1999)字第0931号,面积20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注:王有兴已故,由孙子王建春代为办理遗失补证。



声明人:王有兴

2025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