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lxxzrzyj/2025-00633
-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5-15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旧城(2025)字第018号
旧城镇木龙村委会中摆村民小组,村民李勇武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土集用(1999)字第096713072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叁佰陆拾肆点贰玖(364.29)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李勇武
2025年 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