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既庶村委会吾乃白村民小组王绕友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王绕友,证书编号为泸集建(1997)字第76290025号,面积:26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绕友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