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吉摆大寨村小组村民张锦忠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书号:泸集建(2000)字第5820022-2号,使用面积210.47平方米,因管理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锦忠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