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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43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1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向阳(2025)第021号

泸西县向阳乡沙马村委会所梅落村小组村民李文清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1)字第020705047号、面积167.15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清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