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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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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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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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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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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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旧城(2025)字第010号
旧城镇三河村委会三河村民小组,村民陈小所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土集用(1997)字第0801010226-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壹佰肆拾捌点捌(148.8)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陈小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