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黑龙村委会黑龙村民小组朱贵才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朱贵才,证书编号为泸集用(1998)字第77330159号,面积:489.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卫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