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巨木村委会河落村民小组孔信品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孔信品,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3)字第70040155号,面积:21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孔信品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