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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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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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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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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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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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5022号)
白水镇善导村委会西租村民小组张建平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张建平,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15)字第11000155号,面积:10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平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