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lxxzrzyj/2025-00186
-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25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5018号)
白水镇无浪村委会小无浪村民小组张永生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张永生,证书编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78380138号,面积:37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永生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