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12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8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5)字第012号

中枢镇新寨居委会新寨子村民小组,村民张牙柱,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1)字第101230300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面积29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注:张牙柱已故,由孙子张伟代为办理遗失补证。



声明人:张牙柱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