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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10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三塘2025004)

泸西县三塘乡隆德村民委员会隆德村 李光志 因保管不善,将 泸土集建(1997)字第631号,宗地面积为297㎡的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光志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