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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4-002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2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三塘2024019)

泸西县三塘乡箐门村民委员会菊畹村 张石才 因保管不善,将 泸土集用(1998)字第248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火),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石才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