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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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4-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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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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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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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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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4)字第041号
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村民小组,村民杨云东,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8)字第07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面积7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注 :西华村委会书面证明杨云东与杨云栋石同一个人。
声明人:杨云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