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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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92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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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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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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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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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26号]作废公告
因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26号公告错误,导致之前在云南省政务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和 泸西县人民政府(网址:www.lx.hh. gov.cn)公告的证书面积大写和小写不符,现将之前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22日所公示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26号]公告作废,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39号]公告为准。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长安路中枢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0873—6622473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更正内容简明登记
单 位 |
权利人 |
证书名称 |
内 容 记 载 |
处理情况 |
备 注 |
逸圃 大逸圃村 |
杨玉福 |
集体土地 使用证 |
错误公示的面积肆佰叁拾点伍(290.99)平方米 |
公示作废 |
面积大写和小写不符 |
地籍管理档案面积290.99平方米 |
重新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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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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