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20241008-131925-971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9-02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27号
中枢镇立岗村委会大立岗村民小组,村民 杨建勇 ,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 泸集用(2000)字第1822 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贰佰玖拾叁 (293.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建勇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