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20241008-131919-925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6-29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20号
中枢镇石洞社区居委会石洞村民小组,村民张天平,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1637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伍拾叁(53.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关凤
2020年6月29日
注:张天平于2012年8月6日已故,于2020年6月7日由配偶(赵关凤)组织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决定:由赵关凤继承住房遗产,代为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