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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919-92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2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20号

  中枢镇石洞社区居委会石洞村民小组,村民张天平,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1637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伍拾叁(53.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关凤

  2020年6月29日

  注:张天平于2012年8月6日已故,于2020年6月7日由配偶(赵关凤)组织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决定:由赵关凤继承住房遗产,代为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