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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918-35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2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国土中枢(2020)字第16号

中枢镇新寨社区居委会神树坡村民小组,村民田玉清,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建(2001)字第0047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壹佰壹拾捌(118.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玉清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