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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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90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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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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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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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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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国土中枢(2020)字第04号
中枢镇 西华村委会 路纳租村 村民小组,村民 王学施,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建(1998)字第030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叁佰壹拾柒 (317.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学施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