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20241008-131905-630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03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国土中枢(2019)字第21号
中枢镇挨来(社区居、村)委会大挨村村民小组,村民赵国伟 ,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0)字第1051001005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捌拾叁点壹陆 (83.1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国伟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