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853-51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03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19030)

廖忠喜因保管不善,将201422439号房屋所有权证、201435719号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廖忠喜、吴崇慧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