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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851-5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5-1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19021)

罗正罡、李东梅因保管不善,将云(2018)泸西县不产权证第000424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罗正罡、李东梅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