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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846-56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1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国土中枢(2018)字第07号

中枢镇 固白 村委会双龙村村民小组,村民 魏建双 ,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5)字第1050702003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壹佰伍拾捌 (275.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建双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