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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8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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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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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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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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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19002)
依据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云2527执恢178号之二号判决将登记在唐国平、布玉君名下位于泸西县中枢镇莲花塘《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0551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泸西县房权证中枢镇字第199900217号)、《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房共字第(1999)00419号至(1999)00420号)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张兴平、李玉芬,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05516号) |
唐国平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泸西县中枢镇莲花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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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泸西县房权证中枢镇字第199900217号) |
唐国平、布玉君 |
房屋所有权 |
泸西县中枢镇莲花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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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房共字第(1999)00419号至(1999)00420号) |
唐国平、布玉君 |
房屋共有权 |
泸西县中枢镇莲花塘 |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 1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