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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837-63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2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18038)

刘建才因保管不善,将泸国用(2010)字第001709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建才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