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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827-20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3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18009】

 

 

 泸西县午街铺镇龙泉寺因保管不善,将 泸集用(2007)字第4104201-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泸西县午街铺镇龙泉寺

               2018 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