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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826-29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1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18005】

  沈洪钧 因保管不善,将泸集用(1997)字第0464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洪钧

               2018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