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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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52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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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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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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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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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2)字第034号
中枢镇糯布村委会资舍村民小组,村民 徐海生,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建(1996)字第101100100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贰佰伍拾(250. 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海生
2022年9月22日